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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(2) (第4/6页)
理我懂。 「所以,很多时候,你应该朝着对的方向去走,而不能只朝感觉去走。」 有句话说:从心之所行,即为正道。 这是长毛说过的,他说,这句话来自於一部,但是我觉得很有道理。跟随着心的方向去走的,就是正确的道路了。於是我告诉淑芬:「我信奉的是我的神,而我并不认为我信错了。」 她看着我很坚定的表情。「那酸雨呢?」 「我没有否定他的意思,只是……现在的我,依然无法接受他。」 「没有要你接受他对你的感情,不过,至少你可以跟他继续维持友谊吧?」 「我也没有拒人於千里之外呀。」 淑芬看看我,端详了一会儿我的脸。「那你要不要跟他见面?」 「什麽意思?」 「他很想见你。」 他很想见我。很想见我,你可以打电话给我,跟我约时间;很想见我,你可以直接到我家楼下来等我,我没有搬过家;很想见我,实在不需要透过别人来告诉我。我跟淑芬这样说,淑芬点点头。 结果,第三天,一切又跟去年一样,一个高大的身影,出现在我们班的教室外面,淑芬真的去跟他说,要就自己来找我,而这次更夸张,他手上还有一束金莎花。 「你拍广告吗?」 「我只是觉得,这样b较正式。」 我的天哪!赶快把金莎花丢给淑芬,我拉着酸雨逃命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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